为控制电子电气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2003年2月,欧盟颁布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禁用6类有害物质。
2008年12月3日,欧盟发布了WEEE指令(2002/96/EC)和RoHS指令(2002/95/EC)的修订提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改变了法律用词,澄清了指令的范围和定义;
2. 引入产品的CE标志以及EC合格声明;
3. 分阶段将医疗器械、控制和监控仪器纳入到RoHS指令的范畴;
■ 一般医疗器械与监控设备(2014 年1月1日起适用)
■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2016 年1月1日起适用)
■ 主动植入式医疗设备(2020年评审是否有必要纳入管控范围)
■ 工业用监控设备(2017 年1月1日起适用)
4. 新增附录Ⅲ,列出优先评估的物质,将采取与REACH法规相同的评估机制,将来可能纳入管控范围,包括:
■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CE,ROHS,FCC认证找环优检测,随着移动电源的飞速发展,移动电源的质量竞争的战役也是愈发显得重要,国内的认证可以做CQC认证(部分产品可以做CCC认证),外贸的认证目前主要是CE,FCC,ROHS,MSDS报告。
认证的公司也是参差不齐,认证的价格相应的也参差不齐,这为广大希望出口移动电源的厂商带来了诸多不便,接了很多移动电源的相关认证,质量检测报告,所以在此简单阐述做移动电源相关认证应该注意的事宜和相关流程:
一.出口哪些国家要做CE认证:目前正式成员国有27个:比利时,丹麦,德国,希腊,西班牙,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奥地利,葡萄牙,芬兰,瑞典,英国,捷克,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候选国:克罗地亚,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