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部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EC)1223/2009已于2013年7月11日正式实施,相比于之前的化妆品指令Directive 76/768 EEC,对化妆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了产品必须完成化妆品安全报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Report,CPSR)后方能够在欧盟经济区上市销售。
做CPSR报告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主要需提供以下资料方可办理CPSR报告:
1. 产品相关检测报告资料,如:微生物测试、重金属测试、防腐性能测试、稳定性测试等等,以及产品的其他相关风险物质测试报告,如:、甲醇、邻苯二盐、二恶烷、二乙醇亚硝胺测试报告等等,具体看产品成分配方情况而定(这些检测报告我司均可办理);
2. 产品包装材料相关检测报告,如:重金属、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测试等报告;
3. 每种成分原料MSDS报告(即每一个成分Safety DataSheet(符合欧盟标准)或者COA 报告(英文版);
4. 含香料或香精成分的产品,还需提供香料或香精MSDS,IFRA证书(IFRA CERTIFICATE),26种致敏原声明报告;
5. GMP证书,或者同等效果的GMP审核报告(此项并不是必须的,若无法提供则将显示该信息缺失);
6. 产品其他相关资料。
如果产品通过了CPSR报告,是否就意味着从此不需要担心安全方面的问题了?
根据欧盟法规,产品上市后责任人需要监控和报告任何由产品造成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化妆品安全报告作出的结论是基于目前已知的相关知识和法规要求,报告完成之后如有法规更新更新和升级都有可能会对该结论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