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各国关于危险品分类法规规定不一,但根据国际法规通常分为以下9类危险品:
第1类:爆炸品MSDS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1 易燃气体、2.2 非易燃气体、2.3 有毒气体MSDS
第3类:易燃液体MSDS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4.1 易燃固体、4.2 易自然物质、4.3 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MSDS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5.1 氧化物质、5.2 有机或氧化物MSDS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质--6.1 有毒物质、6.2 感染性物质MSDS
第7类:放射性物品MSDS
第8类:腐蚀品MSDS
第9类:杂类、海洋污染物
MSDS报告根据产品进口国的法律规定与要求编写的,不同国家对于MSDS报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随着对于化学品物质认识与了解的改变,针对MSDS报告的法规以及形式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如果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MSDS不正确或者信息不完全,将导致化学品贸易无法正常进行,甚至可能面临进口国当地法律的责任追究。
成分/组成信息
(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