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FCC ID认证要求提供美国本地代理商(美代)信息。FCCID是由FCC机构随机给厂家编排的GRANTEECODE,再加上工厂自己拟定的一个产品代码两部分组成。FCCID=Granteecode+Productcode这里要注意,Productcode是由1-14位大写字母或数字或连字符‘-’组成,由申请者自定义。客户可以在此网址上输入GRANTEECODE的代码,然后就能看到公司相关产品的所有FCC认证信息了。
美国FCC最近也通过了FCC 22-84关于通过设备授权计划防范通信供应链面临的国家安全威胁。相关法规已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 上发布并立即生效,即2023年2月6日起,每一个持证人申请FCC ID都要求提供美国代理商信息(申请商是美国公司的除外), 并继续禁止对列入委员会定期更新的实体名单中的企业生产的涵盖电信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设备授权。该通知立即生效,没有过渡期。
后续FCC ID电信设备和视频监控等无线通信设备需要满足下面这些要求才能申请FCC ID认证:
第一个认证附件是供申请人证明受认证的设备不在涵盖的设备列表中,并且申请人不在涵盖的申请人列表中。此证明展览中有两个证明,两者都必须作为单独的信函保留,而不是合并。
第二个证明信是指定美国代理人进行传票服务。根据KDB和第2.911(d)(7)条,申请人必须指定一个位于美国的联系人,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送达法律文书,无论申请人是国内实体还是外国实体。位于美国的申请人可以指定自己为送达法律文书的代理人。新的FCC角色类似于ISED Canada设备认证要求的加拿大代表角色。
申请FCC ID认证要求提供美国本地代理商信息疑问解答
问1.什么时候开始强制要求FCC认证要提供美代?
答:从即日(即2023年2月6日)起,凡是出口美国的无线通信产品FCC-ID认证都需要美国代理人信息,申请商是美国公司的除外。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3/02/06#feder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
问2.2023年2月6日之前申请的FCC ID怎么来划分呢?
答:目前在2023年2月6日之前还没有发证的申请商,都需要补上美代相关信息,即使是今天发证的,若没有美代,都需要补上美代;如果在2023年2月6日之前已发证的申请商,可以不用补美代信息。
问3.这个FCC新要求,涉及厂家有哪些?
答:除了covered list 的公司,有相关 (如为covered list 转投资公司,或子公司) 也都算。
受影响的厂家covered list链接:
https://www.fcc.gov/supplychain/coveredlist
问4.这个新要求,较之前的FCC-ID认证,有什么不一样的?
答:这个新的要求,要求申请者提供2个新的证明:
第1个是要求申请人证明受认证的设备不在涵盖的设备列表中,并且申请人不在涵盖的申请人列表中。此证明包括2份申明信:1.1 Attestation Statements Part 2.911(d)(5)(i) Filing, 1.2 Attestation Statements Part 2.911(d)(5)(ii) Filing。
第2个是指定美国代理人进行传票服务。根据KDB和第2.911(d)(7)条,申请人必须指定一个位于美国的联系人,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送达法律文书,无论申请人是国内实体还是外国实体。位于美国的申请人可以指定自己为送达法律文书的代理人。新的FCC角色类似于ISED Canada设备认证要求的加拿大代表角色。
问5.需要客户签署的第1个证明Attestation Statements Part 2.911(d)(5)(i)-(ii)是否只有当第1.50002节所列清单发生变化时,申明信才需要签署更新日期?无变化时,可否签署一份,后续申请可以继续重复使用?
答:此申明信的内容日期是跟申请日期走的,要求每个设备授权都需要单独签署并注明日期,所以每次申请时都需要重新签署。
问6.如果涵盖的名单和美国代理人没有发生变化,是否可以重新使用签署的证明信?
答:如果申请者的美国代理人信息没有改变,则可以重复使用以前使用的代理人证明信。
问7.如果申请者不是美国公司,也没有合作的美国公司的话,请问BESTON是否可以提供代理服务?
答:可以的,BESTON有长期合作的美国代理公司,可以提供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