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3月1日起,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新修订的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空净新国标”)将正式实施,空净新国标明确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与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标志和标注。
空净新国标于2015年9月15日由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这次新国标中,对消费者影响最大的一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影响空气净化器净化效果的四项核心指标和产品的标志、标注。四项核心指标分别是:CADR(洁净空气量)、CCM(累计净化量)、能效等级、噪声。
新标准明确了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核心参数)是“洁净空气量”(简称CADR值)和“累计净化量”(简称CCM值),(空气净化器性能测试舱)即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净化能力”和“净化能力的持续性”;将空气净化器的噪声限值由低到高划分为4挡;(空气净化器CADR测试舱)提升了空气净化器针对不同污染物净化能力的能效水平值,分为合格和高效两个等级。
新标准完善了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即空气净化器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
空气净化器性能测试舱)新标准对空气净化器产品说明书的标注内容做出规定:应包括净化器名称、型号,净化器特点、净化原理、主要使用性能指标,以及安装、维护、保养等注意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组织全国家电标准化委员会、生产企业多次研究讨论,有力的推动了GB/T 18801《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顺利修订。
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