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RC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强制认证要求,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 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
SRRC产品范围是什么:
各种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设备;
移动通信设备;
蓝牙设备;
无线局域网设备;
RFID设备;
对讲机设备;
短距离微功率设备。
SRRC型号核准申请流程:
1、《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报告》后,提交《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申请材料。
2、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网站下载《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代理申请单位需同时下载《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3、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材料须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其它语种的材料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翻译单位/部门应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通过网上申请,待提交文件受理后即可耐心等证。如果提交资料不合格,一般很快就会被退回。需时时关注。
5、自受理型号核准的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6、申请单位在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其核准代码后,厂商应在其核准的设备标牌上标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正常安装时清晰可见),确因设备过小而无法在上面标明其核准代码的,则应在其产品的说明书或使用手册中登载该设备的型号核准代码。
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
(一)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型号核准申请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SRRC型号核准认证的特点:
唯一性——每一个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发唯一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核准代码;
不可变更性——型号名,性能,外观,主要技术参数等均不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