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65号提案(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于1986年11月颁布实施。
该提案目的:
保护加州公民以及保护加州饮用水资源免受以知的具有致癌、致生出缺陷或其它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污染;告知加州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里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质或释放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
该提案要求政府至少每年一次公布加州已知的可导致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已经有超过800种的化学物质被公布。
该提案涉及到的产品:
珠宝、玩具、电气装置、玻璃陶瓷材料、服装、饰物、药、农药、染料、化妆品、礼品、制造或施工用品、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汽车尾气、烟草烟雾、天然气燃烧等,几乎覆盖了所有的产品,并对危险品的暴露场景进行列明。
提案的核心要求:
1) 不容许将提案列明的危险物质排放到引用水里。
2) 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对列明的物质,必须警告,除非暴露含量特低,不会造成风险)。
警告标签可以贴在产品上,放在工作场所、零售商店,或者分发通知,在报刊刊印,一般建议贴在产品上。标签主要内容是描述该产品含铅。
1、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
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
“不含邻苯二甲酸盐”是指,特定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B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和DnHP(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每种的含量不超过0.1%(1,000ppm)。
“不含铅”是指,特定产品中:
(i) PVC部件的铅含量小于0.02%(200ppm);并且
(ii)可接触到的非PVC部件铅含量小于0.06%(600ppm)。
“特定产品”包括:
(i)为6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被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以及
(ii)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用于促进3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修饰、卫生、喂食或辅助3岁以下儿童吮吸或磨牙的“儿童护理品”。
备注: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不意味着符合加州Proposition 65的要求。Proposition 65有关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包含了DnHP,而这种物质在《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中并未提及。另外,根据Proposition 65规定,PVC部件的铅含量不得超过0.02%(200ppm),而将于2009年2月10号生效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要求底材的铅含量限值为0.06%(600ppm)。
2、加州65对其它产品的要求:
序号 | 产品 | 测试要求 | 测试方法 |
1 | PVC或者氯丁(二烯)橡胶运动垫 | 铅含量小于200ppm | |
2 | 行李箱或其它产品及附件中的PVC材质。例如:辊袋、粗呢袋、手提袋、皮夹、硬币袋、钱包、证件盒、拉链、粘合剂 | 铅含量小于200ppm | |
3 | 黄铜钥匙 | 总铅小于1.5% | |
4 | 黄铜室外草坪和花园洒水装置 | 没有具体限值 | |
5 | 蜡烛 | 灯芯不允许含铅,The CPSC requires (16 CFR 1500.17(a)(13)):
金属灯芯铅含量小于600ppm |
|
6 | 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容器内壁 | 铅:
扁平的餐具(尤指刀,叉,匙等):0.226 ppm 锅,碟子,盘子:0.100 ppm 镉: 扁平的餐具:1.853 ppm 小锅,碟子,盘子:0.189 ppm 大锅,碟子,盘子:0.049 ppm |
FDA CPG 7117.07-95
and 7117.06-95; ASTM C738-94 (R2006) |
7 | 木炭、木材 | 不需要测试 | |
8 | 丙烷用于火炉、烤箱、热水器、冰箱以及其他设备 | 不需要测试 | |
9 | 铬铜砷酸盐处理过的木头 | 不需要测试 | |
10 | 与食品接触的有色玻璃器皿 | 同6陶瓷 | |
11 | 与食品接触的水晶制品 | 不需要测试 | |
12 | 电子磁带 | 每卷磁带小于30ppm | |
13 | 金属龙头 | 铅溶出量厨房龙头不能超过5ug
其它的龙头不能超过11ug |
NSF 61-03
|
14 | 钓具-金属 | 不能含有铅(建议不得检出) | |
15 | 镀锌金属 | 铅含量不能超过300ppm | |
16 | 珠宝(不包括穿透人体的和儿童珠宝) | 非1、2类材料不能超过0.06%。 | |
17 | 穿透人体的珠宝 | 只能由下列材料构成:
外科移植用不锈钢; 外科移植用钛、铌、14K或含量更高的无镍白金或黄金; 纯铂金; 高密度塑料(如聚乙烯或聚四氟乙烯) 小于200ppm的铅(不得有意添加)。 |
|
18 | 儿童珠宝
(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 |
只能由下列材料构成:
1类非金属材料(见16珠宝); 2类非金属材料(见16珠宝); 1类金属材料或者含铅量小于0.06%的金属材料; 总重量不超过1.0g的玻璃和水晶装饰部件,含铅量小于0.02%的部件除外; 印花油墨或者瓷釉含铅量小于0.06%; 3类材料铅含量小于0.02%。 |
|
19 | 被装饰的玻璃饮料瓶
(装饰是指标签和任何其他材料,印于或附于饮料瓶,包括贴纸,陶瓷标签等) |
所有的装饰(原材料)必须:
a铅含量小于600ppm,镉含量小于4800ppm; b不能在瓶上边缘20mm内(嘴唇触及的边缘) |
EPA 3050B (raw
materials are required)
|
20 | 装食品饮料的玻璃制品-外部装饰材料 | 装饰产品的着色材料
a.外表面 小于1ug铅和8ug镉(Ghost WipeTM test) b.所有的有色标记总铅含量小于600 ppm or less总镉含量小于4800 ppm 如果外部唇沿有装饰,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 儿童产品必须符合b要求。 |
NIOSH Method No.9100 (Mod.) /
EPA 3050B |
21 | 装食品饮料的玻璃制品-唇沿外部装饰 | 铅含量小于200ppm,镉含量小于800ppm | EPA 3050B |
22 | 非食品饮料用玻璃器皿-外部装饰包括花瓶,蜡烛架、
烟灰缸、盒子,画笔盒、书桌、画框,小雕像,浴室产品、灯、宠物器皿等 |
装饰产品的颜料:
a.外表面 小于1ug铅和8ug镉(Ghost WipeTM test) b.所有的有色标记总铅含量小于600 ppm or less总镉含量小于4800 ppm或者 c.所有的装饰表面 小于4ug的铅和32ug的镉(Ghost WipeTM test) 儿童产品必须符合(b). |
NIOSH Method No.
9100 (Mod.) / EPA 3050B
|
23 | 装食品或饮料的陶瓷器皿外部装饰 | a.外表面
小于1ug铅和8ug镉(Ghost WipeTM test) b.所有的有色标记总铅含量小于600 ppm or less总镉含量小于4800 ppm或者 c.通过满浸液测试铅小于0.99ppm,镉小于7.92ppm 如果外部唇沿有装饰,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 儿童产品必须符合b要求。 |
NIOSH Method No. 9100 (Mod.) /EPA 3050B/
Full Immersion Test ASTM C738-94 (R1999) (Mod.) |
24 | 装食品或饮料的陶瓷器皿-唇沿外部装饰 | 所有的边沿装饰材料必须:
a.成品溶出量:铅小于0.5 ug/ml;镉小于4.0 ug/ml 采用方法ASTM C927-80(R2004) b.含量 铅小于200ppm;镉小于800ppm |
ASTM C927-80
(R2004) / EPA 3050B |
25 | 非食品饮料用陶瓷器皿-外部装饰包括花瓶,蜡烛架、
烟灰缸、盒子,画笔盒、书桌、画框,小雕像,浴室产品、灯、宠物器皿等 |
装饰产品的颜料:
a.外表面 小于1ug铅和8ug镉(Ghost WipeTM test) b.所有的有色标记总铅含量小于600 ppm or less总镉含量小于4800 ppm或者 c.溶出测试 小于0.99ppm的铅和7.92ppm的镉或者 d.所有的装饰表面 小于4ug的铅和32ug的镉(Ghost WipeTM test) 儿童产品必须符合(b). |
NIOSH Method No.
9100 (Mod.) / EPA 3050B/ Full Immersion Test ASTM C738-94 (R1999) (Mod.)
|
26 | 铅酸电池
(交通和船舶) |
标识 | |
27 | 二氯甲烷灯泡 | 不需测试 | |
29 | PVC衣物,包括PVC或者氯丁(二烯)橡胶雨衣和贴花纸以及衣物附件 | 总铅不能超过30ppm | |
30 | PVC线皮(电子设备) | 总铅不超过300p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