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确保2011年12月31日前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工作全部完成。
以下为相关标准内容简介:
1.JT/T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1.引用JT/T766-2009北斗导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技术要求,
2.引用GB/T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
3.组成,终端主机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车辆状态
息采集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实时时钟、数据通信接口等,可包括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如果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不包含于主机本体内,则其可列为外部设备,但主机应留相应接口。
外部设备应包括卫星定位天线、无线通信天线、应急报警按钮、语音报读装置,可包括通话装置、操作键、读卡器、打印机、显示器、车辆运营状态信息显示、信息发布等设备以及图像、视频、音频、驾驶员身份、电子运单、物流、运营、收费结算、服务评价等信息的采集设备等。
4.通信方式,应能至少支持基于通用GSM、CDMA、TD-SCDMA、WCDMA、
CDMA2000等多种无线通信网络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当所在地网络不通时,可根据需要采用北斗通信方式。
5.GB/T35658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6.JT/T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7.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以下简称终端)与监管。
想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联系贝斯通检测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