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自我声明是什么?
3C认证自我声明是3C认证的一种补充,之前规定在强制性CCC认证范围内的产品(之前要求必须做3C认证),现在划出CCC目录范围了,不再需要取得3C认证就可以生产且在国内市场销售了,但是前提是需要通过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在系统备案公示后才可以销售流通,即3C认证自我声明。
3C认证自我声明是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的2018年第11号公告和2018年第19号公告被明确提出,对于部分产品不在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对部分产品增加了自我声明的评价方式。
哪些产品调整为适用自我声明了?
1、电动工具:电钻(0501)
2、电动工具:电动砂轮机(0503)
3、电动工具:电锤(0506)
4、电焊机:直流弧焊机(0603)
5、电焊机:TIG弧焊机(0604)
6、电焊机:MIG/MAG弧焊机(0605)
7、电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0607)
8、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热熔断体(0205)
9、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0207)
10、低压电器:漏电保护器(0306)
11、低压电器:断路器(0307)
12、低压电器:熔断器(0308)
13、低压电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0302)
14、低压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0304、0307、0309)
15、继电器(0303)
16、其他开关(0305)
17、其他装置(0304、0305)
1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0301)
19、小功率电动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小功率电动机(0401)
20、小功率电动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电动机-压缩机(0704)
21、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汽车安全带(1104)
22、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1109、1116)
23、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1114)
24、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1110、1115)
25、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汽车行驶记录仪(1117)
26、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车身反光标识(1118)
27、安全玻璃:汽车安全玻璃(1301)
28、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标称额定电压小于等于5VDC,标称额定消耗功率小于15W(或15VA),且无可充电电池的设备(III类设备)
自我申明方式申请方式
1、自我申明程序A
自选实验室型式实验+建立产品技术文档+自建自查质量保证能力+签署自我声明+报告符合性信息+接收监督
2、自我申明程序B
指定实验室型式实验+建立产品技术文档+自建自查质量保证能力+签署自我声明+报告符合性信息+接收监督
3C认证自我声明的信息
1.涉及3C认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种类编号
2.3C认证产品型号规格
3.3C认证生产者的注册名称、地址
4.授权代表(如有)的注册名称和地址
5.3C认证生产企业的注册名称和地址
6.自我声明与符合性信息报送实施规则名称及编号
7.产品适用的强制性认证标准编号
8.对应的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编号
9.生产者或授权代表(适用时)对自我声明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10.生产者委托授权代表报送自我声明相关产品符合性信息并承担自我声明责任的声明(适用时)
11.其他信息
自我声明流程
自我声明需要的技术文档
(1)产品描述;
(2)产品的技术资料,列如:设计与生产图纸,关键清单,电路图,结构图等;
(3)对技术资料的描述与解释,产品使用/操作说明;
(4)产品的强制性认证适用标准清单;
(5)形式实验报告;
自我声明报送信息变更注意事项
(1)产品设计、技术特性或相关强制性认证要求或其他自我申明信息变更时,生产者/授权代表应根据变更内容补充评价产品符合性(必要时),并在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技术文档以及自我申明。
(2)涉及报告内容更新,需要对应实验室进行报告变更。
报送信息的注销:
1.生产者/授权代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注销报送的信息,注销系统按要求保留原报送信息备查。
2.报送信息保留的有效期10年,到期后系统自动注销,生产者/授权代表如需要,可重新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