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RoHS2.0中对10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小于100ppm
铅:小于1000ppm(钢合金中小于2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
HG:小于1000ppm
六价铬:小于1000ppm
PBB:小于1000ppm
多溴联笨醚PBD:小于1000ppm
中国《管理办法》2006年2月28日颁布,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欧盟ROHS指令 2003年2月13日《指令》颁布,2004年8月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6月4日欧盟又颁布RoHS 2.0修订指令正式将4种有毒有害物质(DEHP、BBP、DBP、DIBP)加入RoHS 2.0管控范围。
中国ROHS与欧盟ROHS贯彻、实施的条件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需要制定“标准”和“目录”,制定“目录”需要“标准”支撑;
欧盟ROHS指令 《指令》的贯彻只需要标准的支撑。
中国ROHS与欧盟ROH调整对象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器电子产品;
欧盟ROHS指令 调整对象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