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技术发展有时还要求对空气的压力、成分、气味及噪声等进行调节与控制。因此,空气调节的任务就是采用技术手段
创造并保持满足一定要求的空气环境。
铭牌意义
例如型号:KFR-26GW
K:代表家用空调
F:分体式空调 (C:代表窗式空调)
R:代表热泵加热功能(没有R则代表单冷功能的空调,D代表有辅助电加热功能)
26:这个数字代表额定制冷量
G:壁挂型空调(L代表落地式空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柜机)
W:表示分体式的室外机
能效比:2.99
能效比就是额定制冷量与额定功率的比值,越大越好。国家规定的家用定速空调能效比3.2-3.6(制冷量CC<=4500W),共分为三级,一级是好的,也就是能效比在3.6以上的属于节能的一级空调产品(旧标准分五级,新标准定速空调分三级,变频空调分五级3.0-5.2,新标准从2010-6-1起执行,详见:GB12023.3-2010)。
额定制冷量:2700W
我们通常所说的1匹空调的额定制冷量约在2200W-2600W左右。
额定制热量:3000W(3600W)
额定的制热瓦数,括号里表示大的制热瓦数。
额定功率:制冷903W
制热920W(1520W)
能效标识备案办理
1)每年3月15日或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生产者或进口商均应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提交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
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和315能效标识年度使用情况报告。
2)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时,应提供生产者或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文本材料
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的实验室(包括企业实验室和检测机构)需先进行实验室备案,并提交相关实验室备案资料。
能效标识网的企业账户和密码丢失后,需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提交密码找回相关材料。
标识型号扩展备案
企业出于生产、销售目的,在已通过备案的产品规格型号基础上扩展新型号,并满足以下条件,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做标识型号扩展备案申请。
a) 与基础型号同属一个系列;
b) 整机结构与基础型号基本相同;
c) 产品的能效性能与通过备案的产品一致。
申请型号扩展,可不必提供扩展型号的能效检测报告,但应提供扩展型号的能效标识样本以及标识型号扩展备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