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个企业标准号要多久多少钱
企业标准备案文件相关规定,和文件编写流程
1 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的时效性、科学性、规范性,根据《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和《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潍坊市辖区内企业生产在国内销售产品的标准的制订、审查、备案、复审以及变更。
企业产品标准原则上按企业的隶属关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列产品的标准,应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 二、三级医疗器械;
b) 安全检测设备;
c) 消防设备与器械、防火建筑材料;
d) 农药(原药和试剂)、肥料、植物生长促进剂;
e) 10%以下的饲料预混料和饲料添加剂;
g) 食品包装材料
h) 国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企业的产品标准。
3 职责分工
3.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实行地域管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包括: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峡山生态区、滨海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及市局未授权其他县(市)、区范围内的企业。
3.2县(市)、区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包括:经市局授权的县(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
各级受理备案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填写《企业产品标准不予备案告知书》发送企业。
3.3 标准化技术机构审查
3.3.1标准化审查技术机构是指符合要求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其他技术组织或由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
3.3.2标准化审查技术机构接到的企业产品标准送审稿后,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审查,审查产品标准制定的必要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标准格式等方面,作出审查结论。保证审查结论的正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并对审查意见负责。审查结论作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技术依据。
4 工作程序
4.1企业产品标准制定
4.2企业产品标准审查
4.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4.4 标准复审、变更
5 相关表格
附件:一、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号方法;
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三、企业产品标准函审结论表;
四、企业产品标准审查报告书;
五、企业声明;
六、企业产品标准不予备案告知书;
七、企业产品标准变更登记表;
八、企业产品标准取消备案通知单;
九、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专用章式样;
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专用纸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