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孟晚舟的律师认为,美方提供的《案件记录》对孟晚舟提出的指控不符合事实真相。美方遗漏的重要事实和对案件的虚假陈述,误导了加拿大司法部和法庭。
△孟晚舟29日离开住宅前往法庭
加拿大温哥华当地时间9月29日上午10点,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再次前往法庭参加听证,在本轮听证中,孟晚舟的律师将向法庭呈现美方提交的《案件记录》中到底有哪些重大“遗漏”和虚假陈述。
孟晚舟的律师认为,美方提供的《案件记录》对孟晚舟提出的指控不符合事实真相。美方遗漏的重要事实和对案件的虚假陈述,误导了加拿大司法部和法庭。根据美加引渡条例和英美法系司法实践,美国应该向加拿大提交完整的、符合事实的、公正的案件描述和相关证据。因为美方所提供的文件,是加拿大法官唯一可以参考的材料。所以,如果加拿大法官认为美国提交的案件描述和相关证据存在重大问题,就能以美方“程序滥用”为由,终止引渡程序。
本案中,唯一的关键证据是,孟晚舟与汇丰银行高管见面是所展示的演示文件。
美方的指控说,孟晚舟在这份演示文件中向汇丰银行隐瞒了华为在伊朗的业务,汇丰银行为此承担了金融风险。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汇丰银行之所以对华为的业务有顾虑,是因为有报道称,华为通过星通(Skycom)公司来掩盖在伊朗的业务。针对汇丰银行的疑虑,孟晚舟在这份演示文件中,全面、明确的解释了华为在伊朗的业务及相关业务合乎贸易规范的情况,也就是说,孟晚舟不仅没有否认和隐瞒华为有伊朗业务的事实,而且进一步说明华为在伊朗业务与合规,目的就是解决银行顾虑的核心事实。无论是华为直接开展业务,还是通过星通公司开展业务,最终都是华为要承担合规责任,华为没有必要掩盖。
在美方提交的《案件记录》中,却“遗漏”了这份演示文件中有关华为和星通在伊朗均存在业务的关键事实,这种“遗漏”会造成一种虚假印象,好像是孟晚舟有所隐瞒。这种“遗漏”关键事实的做法对加拿大司法部门形成误导,加拿大司法部在错误信息的基础上决定签发《启动程序授权书》(Authority to Proceed)开始了引渡程序,这也让加拿大背负上了帮助美国实现国家利益的政治包袱。(总台记者 张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