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产品:
电动汽车充电传导系统用线缆CQC认证检测标准为:CQC1103~1105。
标准规定的电缆为符合GB/T20234.1-2015规定的充电连接装置用额定电压交流450/750V及以下,直流1.0kV及以下充电用电缆(可包括信号或控制线芯),适用于符合GB/T的充电模式2、模式3和模式4。
二、认证产品表示及型号:
电缆常用型号(含产品代号)及名称如下表所示。
注:
a:
1)直流充系统用电缆的产品代号为“EVDC-”;
2)对于第6种铜导体的电缆,型号中添加“R”,例如EV-RSS;
3)对于弹簧线(伸缩缆)应在型号后增加代号“T”,例如:EV-RS90UT;
4)对于无卤电缆,允许在型号后面添加“(W)”,例如:EV-RSS (W) ,EV-EU (W);
b:含有铜丝编织总屏蔽的产品(型号中含有“P”),应在产品名称中添加“铜丝编织屏蔽”,例如:热塑性弹性体绝缘铜丝编织屏蔽热塑性弹性体护套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
c):允许其他材料组合的搭配。
三、产品温度等级
四、认证标准:
现行:
GB/T 《电动汽车充电用电缆》
C 附件3《非标准规格电缆的要求》
C附件4《额定电压300/500V交流充电系统用电缆》
C附件5《额定电压450/750V交流充电系统用弹簧形电缆》
替代:
C:《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技术规范第1部分 一般规定》
C:《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技术规范第2部分 交流充电系统用电缆》
C:《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技术规范第3部分 直流充电系统用电缆》
五、CQC委托检测流程
1、测试咨询
2、业务报价
3、填写测试委托单(提供产品资料)
4、送样或寄样到贝斯通检测
5、开案
6、执行测试
7、出具检测报告
8、寄送报告发票或完工结算单
9、退回样品或留样15天(逾期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