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G=1.14 (mm) 煤矿井下甲烷,为Ⅰ类不分级,标志Ⅰ 0.9< MESG<1.14 (mm) 为Ⅱ类A级,标志为ⅡA 代表气体丙烷 0.5 ≦ MESG≦0.9 (mm) 为Ⅱ类B级,标志为ⅡB 代表气体乙烯 MESG<0.5 (mm) 为Ⅱ类C级,标志为ⅡC 代表气体氢气 2、按最小点燃电流比分级(MICR)
最小点燃电流: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对电阻电路或电感电路用火花试验装置进行3000次火花试验。能够发生点燃的最小电流。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各种气体或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对甲烷与空气的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之比。
MICR=1.0 煤矿井下甲烷,为Ⅰ类不分级,标志Ⅰ 0.8<MICR<1.0 为Ⅱ类A级,标志为ⅡA 0.45≦MICR≦0.8 为Ⅱ类B级,标志为ⅡB MICR< 0.45 为Ⅱ类C级,标志为ⅡC 五、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的分级
1、Ⅲ类A级 可燃性飞絮 如棉纤维、亚麻纤维 2、Ⅲ类B级 非导电性粉尘 如玉米粉、糖粉
3、Ⅲ类C级 导电性粉尘 如镁粉、铝粉、火药、炸药性粉尘 六、Ⅱ类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的分组
设备温度组别
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适用气体引燃温度
T1 ≤450 ℃ ﹥450 ℃ T2 ≤300 ℃ ﹥300 ℃ T3 ≤200 ℃ ﹥200 ℃ T4 ≤135 ℃ ﹥135℃ T5 ≤100 ℃ ﹥100 ℃ T6
≤85 ℃
﹥85 ℃
七、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
1、分类:按爆炸危险场所存在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的状态,分为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和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两大类。 2、分级
(1)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三个区
1)0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段时间频繁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2)1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2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 (2)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按可燃性粉尘和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分为三个区域。
1)20区域: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21区域: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3)22区域:在正常运行下,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异常条件下,可燃粉尘偶尔出现
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八、防爆电气的设备保护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