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办法》2006年2月28日颁布,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欧盟ROHS指令 2003年2月13日《指令》颁布,2004年8月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6月4日欧盟又颁布RoHS 2.0修订指令正式将4种有毒有害物质(DEHP、BBP、DBP、DIBP)加入RoHS 2.0管控范围。
中国ROHS与欧盟ROH法律效力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无须转换低一级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实施;
欧盟ROHS指令 《指令》无直接约束力,需要转换成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才可以实施。
欧盟发布RoHS 2.0协调标准EN 50581:2012
2012年11月23日,欧盟会在公报(OJ)上发布RoHS 2.0的协调标准EN 50581:2012。 EN 50581:2012由欧洲电工标准化会(CENELEC)制定,以帮助制造商满足RoHS 2.0对产品技术文档的要求。该标准对技术文档应包括的内容以及制造商应采取的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在业界符合RoHS 2.0指令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这将为电子电气行业带来一系列挑战:RoHS 2.0极大的扩展指令管控范围,还将电子电气产品的RoHS符合性纳入CE标识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Beston.L贝斯通检测实验室协助您产品符合RoHS 2.0的法规要求,期待与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