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申请FCC-ID号认证,需在FCC注册FCC-FRN建立申请公司档案才可以进行FCC-ID申报.所有报告都是FCC-TCB机构进行审核,提交报告到FCC管理中心进行发布到网站上,然后在可以在美国FCC网站上通过ID号查到产品资料。
FCC-ID是美国强制性FCC认证模式的其中一种,适用于技术难度较大的无线产品。具备无线发射频率的产品如:蓝牙设备,WiFi设备,无线报警设备,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电话,电脑等,都需要申请FCC-ID认证。无线类产品认证直接由FCC TCB机构审批,可在美国FCC查询认证。
Verification:即自我验证,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其产品进行了必要的检测,以确认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测试实验室FCC LISTEE,所有经过认可的场地都公布在网上。FCC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交设备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自我验证的设备包括商用计算机、TV和FM的接收器及FCC Rule Part 18 的非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
FCC的主要标准如下,其中FCC PART 15和PART 18应用*为广泛:
FCC标准 适用范围
FCC PART15 C/E/F 意图辐射装置测试
FCC PART 18 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
FCC PART 22 公共移动通信服务
FCC PART 24 个人通信服务
FCC PART 25 卫星通信服务
FCC PART 27 其他FCC无线通信服务
FCC PART 68 电信终端设备
FCC Part 15对于有意的、无意的或者瞬时的并且在使用中无需个人许可证的发射设备做出了规定。它包括技术规范、行政要求以及其它的市场准入条件。
产品主要分为四类:无意发射设备、有意发射设备、不用许可证的个人通讯设备、不用许可证的国家的基础信息设备。
FCC Part 18对于在一定频谱上工作的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ISM)所发射的电磁能量做出了规定,以避免上述设备对已获授权的无线通讯服务产生有害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