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3年7月22日起,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中国ROHS与欧盟ROH限制与禁止方式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限制与禁止合格性评定采取3C认证模式;
欧盟ROHS指令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限制与禁止采取自我声明方式。
中国ROHS与欧盟ROH调整对象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器电子产品;
欧盟ROHS指令 调整对象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器备
中国ROHS与欧盟ROHS指令的相同点:
1、都是法律规范性文件;
2、主要目的是为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
3、涉及贸易活动(货物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