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欧盟出口erp认证办理找贝斯通公司,那么你了解笔记本电脑出口欧盟对能效也就是erp检测的要求么?
欧盟对于笔记电脑的进口能效erp检测有这些要求:
1.用于配置和诊断工业设备的笔记本或其他类似移动装置;
2.有特殊的非标计算机界面和工业现场总线通讯卡,如由供应商定制的各类测量、分析和采集卡,该类产品均不在指令范围内;
3.厘清了一体式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的定义,明确市场上推出的移动式多合一电脑等都属于笔记本电脑范畴。
4.明确9英寸以下的单屏笔记本电脑,具有两个或以上的屏幕且所有屏幕尺寸都在9英寸以下的笔记本电脑均不在指令范围内。空闲模式功率小于6W的笔记本电脑也不在指令范围内(当测试时将屏幕关闭断电),此项定义只适用于笔记本电脑,空闲模式功率小于6W的台式机、一体式台式机、台式瘦客户机等属于指令范围内。
5.(EU)No617/2013中涵盖的产品无需再满足待机条例(EC)No1275/2008及后续的(EU)No801/2013的要求。但(EU)No617/2013中排除的计算机产品应仍在待关机指令涵盖范畴中。
6.计算机产品中的满足(EC)No278/2009条件的外部电源仍应符合外部电源条例要求。
空闲模式功率小于10W的台式机和一体式台式机,可以不带有休眠模式。
所有的DoC(符合性声明)应说明符合新条例(EU)No617/2013要求。
(2)第二阶段(自2014年7月1日起)
台式计算机、一体式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按照典型耗电量的公式进行计算,应符合年度最大耗电量要求,如有其它附加功能,可增加相应能耗。对于空闲模式功率小于10W的台式机和一体式台式机,公式中其休眠模式功率处可用空闲模式功率替代。
(3)第三阶段(自2016年1月1日起)
典型耗电量仍按照公式进行计划,但其最大耗电量限值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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