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RoHS2.0中对10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小于100ppm
铅:小于1000ppm(钢合金中小于2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
HG:小于1000ppm
六价铬:小于1000ppm
PBB:小于1000ppm
多溴联笨醚PBD:小于1000ppm
RoHS 2.0正式取代老版RoHS
根据欧盟指令RoHS 2.0(2011/65/EU)的标定,欧盟成员国需要在2013年1月2日之前把RoHS 2.0转化为国内法律;自2013年1月2日之前把RoHS 2.0正式取代老版RoHS指令(2002/95/EC)。这将为电子电气行业带来一系列挑战,如RoHS 2.0极大的扩展指令管控范围,还将电子电气产品的RoHS符合性纳入CE标识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中国《管理办法》2006年2月28日颁布,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欧盟ROHS指令 2003年2月13日《指令》颁布,2004年8月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6月4日欧盟又颁布RoHS 2.0修订指令正式将4种有毒有害物质(DEHP、BBP、DBP、DIBP)加入RoHS 2.0管控范围。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 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铅、HG、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和聚合溴化联苯及其他有害物质。
经过这几年得管控和 供应商的各自完善,各材料对rohs的测试已经越来越重视和对采购得产品要求也进一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