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申请 CB 证书时,应注意先向 CQC 及 CBTL 说明欲出口的国家/地区,以便认证机构帮助了解该国家的标准差异情况, 及时安排差异实验,避免申请人向外国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申请时再补做实验,推迟认可 过程和投入更多的费用。 CB 认证在 CB 体系成员国中适用,覆盖了全球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CE 标 志适用欧盟等 28 个欧洲国家。CB 认证仅仅覆盖了安全要求,即使 CB 认证包含了欧盟的 差异,但如果该产品还被其他欧盟指令覆盖时(如电磁兼容 EMC、机械指令等),其 CB 认证就不能表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只能表明该产品已符合 CE 标志的低电压指令 (LVD)的要求,尚不能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必须补充相关的电磁兼容 EMC 等测试。
1.家用电器和类似设备
2.信息技术(IT)和办公设备
3.电子娱乐(AV)设备
4.照明设备(灯具)
5.电动工具
6.电线电缆
7.安装附件和连接装置
8.安装保护设备
9.电容器
10.变压器和类似设备
11.器具开关和自动控制器
12.仪器仪表测量仪器、试验室设备
13.玩具和童车电玩具、遥控玩具等
14.电机、压缩机空调器/电冰箱压缩机、各种电机等
15.电池及充电器
16.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