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实施细则认证机构应依据本实施规则的原则和要求
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认证实施细则。认证实施细则应在向认监委备案后对外公布实 施。
认证实施细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认证流程及时限要求;
(2)认证模式的选择及相关要求;
(3)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要求;
(4)认证委托资料及相关要求;
(5)初始工厂检查要求;
(6)型式试验要求;
(7)获证后的监督要求;
(8)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实施检测要求;
(9)认证变更(含标准换版)要求;
(10)收费依据及相关要求;
(11)与技术争议、申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汽车3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汽车3c认证是什么
型式试验共进行62个检测项目的检验;初始工厂审查按附件4《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10个要素进行审查,监督审查每年进行一次,四年覆盖全部10个要素,第五年进行全部要素审查。通过不断的监督审查维持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汽车3C认证是我国新的安全许可制度,统一并规范了原来的“CCIB认证”和“长城认证”, 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则,是我国质量认证体制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政策之一,既能从根本上强 制企业提高管理水准和产品质量,又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