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XX广播电视工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XX、XX、XX、XX、XX、XX、XX、XX、XX、XX十个省的9个生产企业的32种型号的彩电进行了抽检。其中,21英寸的彩电有28种型号,25英寸的彩电有4种型号。被抽查的有生产名牌产品的企业,也有生产电视机的骨干企业,还有电视机产量不大的一般企业。 抽样的项目有:开箱检查、常温性能测量、安全试验、机械实验等。检测的样机是在企业的生产线上或仓库里随机抽取,并将抽检的样机就地进行开箱检查。开箱检查的内容分为:外观、功能、安全三项。这次抽查要求产品的开箱合格质量水平Q大于或等于X。
质检报告测试方法
抽样试验:在有关产品标准中有此项要求时进行,试验同样是用来验证产品规定的性能和特性。这些规定可由制造厂提出或由制造厂与用户协商。
特殊试验:可根据有关产品标准及制造厂与用户协议进行,以满足市场对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型式试验:验证产品符合一项技术规范(如质量水平、性能、安全要求、环境条件等) 适用于它的规定。
常规试验(又称出厂试验):检查产品材料和加工的质量缺陷,并检测产品固有性能,常包括功能试验和安全试验项目。
机试试验分为机械振动试验和跌落试验两项。试验用样机三台,先将样机不带包装置于扫频振动台上做机械振动试验,振动试验完毕后,检查样机是否出现缺陷。然后恢复包装,按样机毛重,确定跌落高度,进行五面体的自由落体跌落试验,试验完毕后,再开箱检查样机是否出现缺陷。抽查的32种型号的彩电中有30种型号机械试验合格,占抽查产品的93.8%。机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是:××无线电厂的××牌54DZ—U—H型和×X电视机厂的×X牌C2—441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