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和检疫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呼吸防护用品GB2626-2006标准,生产防尘口罩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有防尘口罩的生产技术规范必须符合相应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呼吸防护用品的生产和技术规范,对防尘口罩的材料、结构、外观、性能、过滤效率(阻尘率)、呼吸阻力、检测方法、产品标识、包装等都有严格要求。防尘口罩的材料必须对皮肤无刺激性、无过敏性,滤材对人体无害;防尘口罩的结构要方便使用;防尘口罩的过滤效率(阻尘率),颗粒直径小于5微米阻尘率必须大于90,颗粒直径小于2微米的阻尘率必须大于70,等等。
该标准把防尘口罩分为油性防尘口罩P类和非油性防尘口罩N类;并根据阻尘原件的性能和阻尘率的高低分为KN90、KN95、KN100、KP90、KP95、KP100六类。KP类型适用于防带油性的粉尘,如石蜡、玉料油等。 KN类型适用于防非油性粉尘,如食盐、石矿等。型号中的数字越大,表明阻尘率越高,防尘安全系数也越高。
检报告办理准备和办理流程
1、 样品准备
2、产品使用说明
3、填写《测试申请表》
4、确定检测标准:选用合适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产品没有适用的标准,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检测依据
5、检测费用报价:质检机构将根据检测标准及具体项目报价
6、寄送样品:提供合适数量的试样给质检机构,以备检验
产品检测:质检机构依据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
7、获取质检报告:产品经检测后将出具签章的质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