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检报告不仅是流通领域质量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手续,也是许多消费者判定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面对专业性较强的质检报告,一般消费者很难透过复杂的数据内容,准确地把握产品的质量信息。商家有权选择申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且检测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对消费者一种负责的表现,也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商家申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也是需要严格按照流程的。具体申请流程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办理质量检测报告的认可资质要求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表明检测实验室具有检测能力的证明。
CMA:中国计量认证,只有取得CMA认可的检测机构,才能够从事检测检验工作,质检报告允许带CMA标志并具有法律效力。
流程:
1.咨询客服人员以确认是否能满足您的要求(确认检测项目以及费用和周期等问题)
2.填写检测申请表(检测申请表由客服人员发送,检测申请表填写后提供电子版即可)
3.安排样品(通过快递寄送需要检测的样品,不同产品寄样数量和客服人员确定)
4.收到样品后安排检测(由检测实验室测试部门和报告部门完成)
5.草稿报告确认(检测报告完成后会先出具草稿报告确认)
6.出正式报告(在您确认信息无误后通知客服出正式报告)
7.寄送报告(正式报告有书面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纸质报告通过快递寄送到客户处,电子版报告通过邮件,QQ等在线沟通方式发送)。
如何申请产品质量报告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3)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