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认监委 印发的《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施行方法的布告》(2018年第11号布告),取消了部分认证目录产品。哪些产品不再施行强制性认证,新增自我声明点评方法。随后,CQC迅速发布告诉,就后续证书提出处理意见。
相关的认证企业要注意的: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1号联合布告《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施行方法的布告》,自2018年6月11日起,我中心触及20个小类原CCC目录产品(以下简称“原目录产品”)被调出目录,不再施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
基于“便当企业、自动效劳”的准则,为了平稳过渡、不影响整机和零部件产品的正常供给联系,我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将相关事务进行调整,并对原目录产品触及的CCC证书做出处理,详细如下:
1、修改后的认证事项调整:
即日起,CQC不再受理原目录产品的CCC认证请求,同时推出与原目录产品规模共同的CQC标志认证事务(属自愿性产品认证),有志愿做CQC认证的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请求。事务调整前后对照信息详见下面信息。
2、证书怎么变更?
即日起,CQC发动原CCC证书变换为CQC标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新证书”)的作业。本次仅变换“有用”和“暂停”状况的原证书,变换后证书状况不变。关于“有用”状况的证书,新证书有用期为长期有用,其有用性依托定时的监督获得坚持;关于“暂停”状况的证书,变换后的暂停截止期与原证书共同。
为便于追踪,新证书编号按“CQC+CCC证书编号”(即原CCC证书编号加前缀“CQC”)。有志愿做证书变换的企业无需提交请求,仅需签署《确认函》(见附件)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提交CQC相关产品认证部,经确认后CQC将新证书邮寄给各获证企业。变换过程中CQC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3、原证书的处理方式:
原证书将依据国家认监委的要求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