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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监控平台GB35658周期 贝斯通检测

交通部平台新标准GB/T 35658-2017JT/T 808-2019和JT/T 809-2019。

交通部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检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起的,旨在规范各企业的定位系统,实现终端、企业平台、政府平台无缝连接。其分为企业平台检测和政府平台检测,我们暂时只提供企业平台的检测。相关标准有:GB/T 35658-2017,JT/T 808-2019和JT/T 809-2019。

企业监控平台

6.1基本功能

6.1.​‌‌1报表导出功能

平台中所有查询结果及统计分析结果均需支持 excel的报表导出功能

6.1.2报警和警情处理

6.1.2.1报警

企业平台应支持接收由车载终端触发的报警信息,包括违规行驶报警、前撞报警、胎压异常报警、车道偏离报警、紧急报簪、设备故障报警、偏离路线报警、区域报簪、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断电报警、超时停车报警、动态信息上报异常报警和电瓶欠压报警等。部分报警难以由终端实现的,如违规行驶报警、偏移路线报警、区域报警等,平台应能自行根据业务需求产生报警,并应能配置是否下发终端进行警提示。产生报警时,可通过声、光、图片和文字等方式提示并显示车辆动态位置信息、静态信息和相关

6.1.2.2报警信息处理

企业平台应具备对终端上报的报警信息和企业平台分析产生的报警信息进行处理的功能,应支持将报警信息和报警处理结果信息实时传送到政府平台,并响应政府平台下发的报警处置请求指令。报警信息处理过程包括报警信息确认、报警处置、报警处理情况登记和报警信息处理状态跟踪。报警处可依据不同报警类型进行如下方式的处置,包括车辆监听、拍照、报警解除和下发信息等,通过下发信息达到提醒司机的目的。所有报警及报警处理信息均应记录井提供查询功能

6.1.3.1车辆监控管理

车辆监控管理应包括车辆上下线实时提醒、车辆调度、车辆监控、车辆跟踪、车辆点名、车辆查找、区域查车和车辆远程控制等功能

a)车辆上下线实时提醒:实时反映车辆上下线情况,通过声、光等形式进行提醒

b)车辆调度:通过多种方式选择车辆,并向车辆下发调度信息

c)车辆监控:实时接收终端上传的动态信息,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其位置,并可根据需要显示车辆动态信息

d)车辆跟踪:以定时方法,在电子地图显示单车或多车实时位置和状态信息

e)车辆点名:向指定车辆发送车辆点名命令,终端上报车辆位置信息,企业平台在电子地图上显示车辆位置

f)车辆查找:按照车牌号码、SM卡号码、司机、企业和车队等条件查询车辆

g)区域查车:在电子地图上查询设定区域的当前车辆

h)车辆远程控制:将监听、解除监听、无线通信连接、图片抓拍等不会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指令发送到终端,通过终端实现相应功能

i)车辆运营状态报备:平台应具备车辆运营状态报备登记功能

j)车辆长时异常离线提醒:平台应具备动态巡检车辆在线情况功能,对于长时异常离线车辆,采用声、光和文字形式对监控人员进行提醒,应上报动态信息上报异常报警企业平台应具备指定时间段内回放指定车辆历史轨迹的功能

6.1.3.3定时定位车辆查询

企业平台应具备根据车辆的轨迹数据,查询指定时间段内、经过指定区域的车辆信息的功能,并且应支持多区域多时间段的联合查询

6.1.3.4终端运行监控

企业平台应提倛终端运行情况监控功能能够实时监控终端在离线情况,并提供运行监控分析,企业平台可提供对单车或多车的视频和图像信号实时监控及历史视频和图像数据调用查看功能,电子地图管理应符合 5.1.13的规定

6.1.4平台接口功能

6.1.4.1与政府平台信息交互

61.4.1.1企业平台应具备与政府平台的信息交换的功能,包括车辆动态信息、静态信息和跨域信息的交换

6.1.4.1.2企业平台应具备与上级政府平台重连后自动补传或按照上级平台补传指令补传动态位置信息的功能

6.1.4.1.3企业平台应具备接收上级政府平台下发通知并进行醒日显示的功能

6.1.4.1.4企业平台应具备下发上级政府平台指令到车载终端的功能

6.1.4.1.5企业平台应具备与上级平台间数据同步功能

6.1.4.2监控平台间连接情况

平台应具备监控自身与上级政府平台间连线情况功能,在掉线时应以声,光等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直至恢复连接

6.1.5.1监管巡查

企业平台应能够响应政府平台下发的查岗指令,并将查岗结果上报到政府平企业平台收到车辆上报动态位置信息后,应立刻向政府平台实时上报车辆的位置、状态信息和报警信息,响应政府平台对车辆的拍照和监听等车辆远程控制指令,显示政府平台下发信息、企业平台应具备对车队或车辆报警、行驶里程、车辆上线率、历史轨迹有效性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功能,并以文字或图表方式表示统计分析结果

6.1.7.1终端管理

终端管理应具备终端参数配置管理、终端开户、销户、车辆停用、车辆转组和终端转车等功能。其中终端参数配置管理应包括IP地址配置、报警参数配置、区域设置和路线设置配置、终端固件升级等

6.1.7.2基础信息管理

企业平台应具备SIM卡管理、终端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车队、运输企业管理等功能,并提供对车辆信息的综合查询

6.1.7.3预设信息管理

企业平台应具备在电子地图上预设区域及线路并进行管理的功能

6.1.7.4行驶记录管理

企业平台应具备远程调用车辆行驶记录相关信息的功能,并能够对车辆行驶记录信息保存、查询统计、分析和打印

企业平台应具备对终端上传的音频、视频、图片等信息的检索上传、存储及查询等功能

6.1.4.1.2企业平台应具备与上级政府平台重连后自动补传或按照上级平台补传指令补传动态位置信息的功能

6.14.1.3企业平台应具备接收上级政府平台下发通知并进行醒目显示的功能

6.1.4.1.4企业平台应具备下发上级政府平台指令到车载终端的功能

6.1.4.1.5企业平台应具备与上级平台间数据同步功能

6.1.4.2监控平台间连接情况

平台应具备监控自身与上级政府平台间连线情况功能,在掉线时应以声、光等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直至恢复连接

6.1.5监管功能

6.1.5.1监管巡查

企业平台应能够响应政府平台下发的查岗指令,并将查岗结果上报到政府平台

6.1.5.2监管平台实时数据交换

企业平台收到车辆上报动态位置信息后,应立刻向政府平台实时上报车辆的位置、状态信息和报警信息,响应政府平台对车辆的拍照和监听等车辆远程控制指令,显示政府平台下发信息

6.1.6统计分析功能

企业平台应具备对车队或车辆报警、行驶里程、车辆上线率、历史轨迹有效性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并以文字或图表方式表示统计分析结果

6.1.7管理功能

终端管理应具备终端参数配置管理、终端开户、销户、车辆停用、车辆转组和终端转车等功能。其中终端参数配置管理应包括IP地址配置、报警参数配置、区域设置和路线设置配置、终端固件升级等

6.1.72基础信息管理

企业平台应具备SIM卡管理、终端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车队、运输企业管理等功能,并提供对车辆信息的综合查询。

6.1.73预设信息管理

企业平台应具备在电子地图上预设区域及线路并进行管理的功

6.1.7.4行驶记录管理

企业平台应具备远程调用车辆行驶记录相关信息的功能,并能够对车辆行驶记录信息保存、查询统计、分析和打印

6.1.7.5多媒体信息管理

企业平台应具备对终端上传的音频、视频、图片等信息的检索上传、存储及查询等功能

6.1.7.6平台管理

平台应具备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和报警控制配置等功能。其中报警控制配置功能应实现对报警的声、光提示可控配置

6.1.7.7平台运行监控管理

平台运行监控管理应至少具备以下几个功能

a)服务器状态监控功能,能监控各种服务状态;

b)平台资源监控功能,能监控各服务器资源消耗情况,可显示资源消耗情况

6.2业务功能

6.2.1偏离路线报警

当车辆偏离预设的行驶路线范围超出国值时报警,并以声、光等方式提示,提供对偏离路线报警的记录和处理

6.22线路关键点监控

支持对车辆行驶路径关键点时间的监控,即当车辆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到达或离开指定位置时,实时以声、光等方式提示,提供对报警的记录和处理

6.23区域报警

企业平台应具备在平台上设定圆形或多边形的限制区域,实现车辆进出区域后报警的功能,并以声、光等方式提示,提供对报警的记录和处理,并能对报警对象车辆实现批量调度处理

6.2.4分路段限速监控

平台应能对分路段设置限速阈值,实现超速报警,并提供对超速的警告、记录和处理

6.2.5疲劳驾驶报警

当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阈值时报警,并以声、光等方式提示,并提供疲劳驾驶报警的记录和对终端上传的驾驶员身份信息识别,并将驾驶员身份有效性结果信息下传到终端,完成驾驶员身份识别过程

6.2.7班线客运特殊业务功能

6.2.7.1营运线路查询

6.2.72乘客超员监控

通过拍照或禨等方式监控车辆超员情况,提供对车载终端直接通话功能提醒驾驶人员超员,提供对超员的警告、记录和处理

6.28ACC信号异常报

当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镜的专用挡位(简称ACC)处于关闭状态时,车辆连续30min速度值

大于30km/h应产生报警,并以声、光等方式提示,提供对报警的记录和处理

6.2.9位置信息异常报警

当ACC处于开启状态时,终端处于不上传位置信息,或上传未定位状态位置信息并连续超过

30min时应产生报警,并以声、光等方式提示,提供对报警的记录和处理

7.1性能指标

7.1.1平台总体性能

平台总体性能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支持平台7×24h不间断运行

b)车载终端在非休眠状态下上报车辆动态数据时间间隔不大于60s

c)在没有外部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120min

报警及报警信息处理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应急与报警信息处理时间不超过10min

b)优先保证报警信息及报警处理信息显示。

平台车辆接入性能要求如下

具有定位数据高并发处理能力:平均500条/s、峰值1000条/s

)企业平台能支持至少10000台终端接入,支持超过10000个动态目标的监控能力

c)政府平台(县级除外)能支持显示超过100000个动态目标

7.1.4平台响应时间

大并发用户数达到系统设计要求的并发用户数时,各事务平均响应时间不应超过单用户平均响

7.1.5地图数据质量

电子地图数据质量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电子地图应使用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

b)地图更新频率不少于一年一次

7.2网络传输

网络传输环境要求如下:

a)政府平台之间支持专线网络或互联网连接

b)企业平台支持互联网或专线网络等方式连接政府平台

73数据存储和备份

数据存储及备份要求如下:

a)数据在线存储时间不得少于183天;

b)建立数据备份机制,每月对数据进行全量备份,每周对数据进行增量备份,系统数据恢复时间不超过5h
交通部GB/T35658-2017平台过检,是交通部要求物流车辆运输企业和GPS平台运营企业的一项交通部部标标准检测工作,是指各企业向交通部申请,将自己的平台送至通信信息中心,针对具体一系列标准,进行检测和审查的过程。平台通过交通部标准,即获得经营性资格,可以在指定范围内接入车载终端运营。

平台过检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千头万绪,很多公司的部标检测负责人着手开始这项工作时茫茫然不知所措,工作进展进度缓慢,其实交通部平台过检,我们需要把它作为一个复杂的项目来看待。既然是一个项目,就要做一个带有MileStone的项目计划,列出所需要准备的做的各项工作,确定时间节点和重大里程碑事件,这样就有一个清晰的方向指引着我们前进,不管有多复杂,有一个地图和指南针,我们始终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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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检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起的,旨在规范各企业的定位系统,实现终端、企业平台、政府平台无缝连接。其分为企业平台检测和政府平台检测,我们暂时只提供企业平台的检测。相关标准有:GB/T 35658-2017,JT/T 808-2019和JT/T 809-2019。
我们平台完全按照交通部对企业监控平台的开发要求开发,企业可以直接使用本平台拿到交通部进行认证。为了帮助客户顺利过检,我们安排专人常年驻扎,可以为客户代办过检,费用低、速度快,百分百包过。
主要特色
一、完全按照交通部对企业监控平台的开发要求开发,企业可以直接使用本平台拿到交通部进行认证。
二、采用FLEX作为前端展示平台,后台支持LINUX和WINDOWS,APP支持iphone/ipad、android,真正实现了跨平台、跨浏览器、跨移动终端。
三、采用先进的SOCKET开发框架,保证了系统在处理高并发情况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目前在用的实际生产环境为两台普通PC服务器(一台做WEB和网关,一台做数据库)承载了将1万台终端,同时在线的终端超过6000台。
交通部平台新标准GB/T 35658-2017,JT/T 808-2019和JT/T 809-2019。
交通部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检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起的,旨在规范各企业的定位系统,实现终端、企业平台、政府平台无缝连接。其分为企业平台检测和政府平台检测,我们暂时只提供企业平台的检测。相关标准有:GB/T 35658-2017,JT/T 808-2019和JT/T 809-2019。
企业监控平台
6.1基本功能
6.1.​‌‌1报表导出功能
6.1.2报警和警情处理
6.1.2.1报警
6.1.2.2报警信息处理
6.1.3.1车辆监控管理
6.1.3.3定时定位车辆查询
6.1.3.4终端运行监控
6.1.4平台接口功能
6.1.4.1与政府平台信息交互
61.4.1.1企业平台应具备与政府平台的信息交换的功能,包括车辆动态信息、静态信息和跨域信息的交换
6.1.4.1.2企业平台应具备与上级政府平台重连后自动补传或按照上级平台补传指令补传动态位置信息的功能
6.1.4.1.3企业平台应具备接收上级政府平台下发通知并进行醒日显示的功能
6.1.4.1.4企业平台应具备下发上级政府平台指令到车载终端的功能
6.1.4.1.5企业平台应具备与上级平台间数据同步功能
6.1.4.2监控平台间连接情况
6.1.5.1监管巡查
6.1.7.1终端管理
6.1.7.2基础信息管理
6.1.7.3预设信息管理
6.1.7.4行驶记录管理
6.1.4.1.2企业平台应具备与上级政府平台重连后自动补传或按照上级平台补传指令补传动态位置信息的功能
6.14.1.3企业平台应具备接收上级政府平台下发通知并进行醒目显示的功能
6.1.4.1.4企业平台应具备下发上级政府平台指令到车载终端的功能
6.1.4.1.5企业平台应具备与上级平台间数据同步功能
6.1.4.2监控平台间连接情况
6.1.5监管功能
6.1.5.1监管巡查
6.1.5.2监管平台实时数据交换
6.1.6统计分析功能
6.1.7管理功能
6.1.72基础信息管理
6.1.73预设信息管理
6.1.7.4行驶记录管理
6.1.7.5多媒体信息管理
6.1.7.6平台管理
6.1.7.7平台运行监控管理
6.2业务功能
6.2.1偏离路线报警
6.22线路关键点监控
6.23区域报警
6.2.4分路段限速监控
6.2.5疲劳驾驶报警
6.2.7班线客运特殊业务功能
6.2.7.1营运线路查询
6.2.72乘客超员监控
6.28ACC信号异常报
6.2.9位置信息异常报警
7.1性能指标
7.2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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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中政府监管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的功能要求、平台性能与其他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自建或运营商搭建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
2017年至2018年,主要做的重大版本更新有:
1.2017年增加部标1078协议支持,增加部标1077视频监控平台功能支持,相继有多家客户通过交通部检测中心的部标1077视频监控平台检测;
2.2018年增加对江苏省的Adas标准的支持,简称苏标的协议规范支持,包括:《道路运输车辆主 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平台技术规范》(T/JSATL 11—2017)和《道 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通讯协议规范》(T/JSATL 12—2017)。
2019年主要做的重大更新:
1. 更新平台功能符合国标GB/T 35658-2017标准,由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由部标796标准变为国标GB/T 35658-2017标准,检测中心的检测标准也按照GB/T 35658-2017标准来检测。
基于部标1078视频协议和苏标Adas协议构建主动安全平台
通过增加1078视频服务器和web视频播放器,可以将GPS平台改进为符合部标1077的视频平台。当然视频开发的工作量和复杂度也是gps平台所不能比的。一个视频平台不是简简单单的播放视频就完事了,仔细阅读部标1077的文档的视频功能标准就可以看到,一个视频平台还要附加大量与视频相关的如视频报警、报警联动、服务器录像存储回放、视频参数设置、视频下载、报表统计等功能,有很多琐碎的功能细节需要全部实现,才能称为一个完整的部标视频平台。同时视频平台也需要与上级运管对接,为上级运管提供视频转发的服务器功能,1078协议在809协议上面又附加了大量与视频相关的指令,如实时播放、FTP上传、资源文件检索、回放、报警等功能。
GPS平台有了视频功能,平台监控手段地丰富性将大大增强,GPS报警,轨迹,报表等都可以和实时视频,视频录像文件进行深度的集成和关联,如视频报警联动等,
GPS监控的web平台对技术的要求如下:
1.实时监控和部标808协议的几十种终端指令的上传下达,百度地图车辆位置监控,地图操作等功能需要频发的对服务器发送基于ajax的request,返回json数据,基本上是重度使用ajax请求和Json传输。
2.Web服务器需要应对网页客户端重度的request请求,性能要求较高,在mvc框架开发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内存泄漏,因为在频繁的request请求调用之下,小小的内存泄漏,会一点一点积累,直至耗掉tomcat的内存。
3.安全性上,框架至少要能够防御CSRF、XSS和SQL注入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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