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客车GPS行驶记录仪
交通部认证终端产品通过JT/T794-2019标准,长途客车、长途大巴车GPS定位监控系统、GPS行驶记录仪。
针对客车设计出一套合理的客车解决方案。比如每到过年或其它一些重大假期的时候,客运流量就迅速攀升,在这个时候,车主为了多挣钱,而旅客也急着回家或出游,不少客车出现了超载现象;而通GPS,它能够对客车实现监控,它可以搭配摄像头(二路以上摄像头),将车内的各种情况以图片传输的方式传到管理中心,从而实现客车的无线监控。而一旦发现客车存在这样一个超载事实,就可以马上下达远程指挥命令,能够对它马上就可以对驾驶员进行指挥,并且可以实现远程锁车,这样一系列流程下来,可以解决客车超载这一难题。
通过以上的举措,便可以有效杜绝客车超载的问题,这个也是国家要求客车安装GPS的一个重大原因。国标GPS,客车GPS国家标准。毕竟,客车超载,不仅是对司机不负责任,也是对车所有乘客不负责任的一个表现。国家标准客车GPS监控提高所有人的责任意识。
在客车管理中,还存在着客车超速这一难题,
JT/T794-2019交通部认证产品长途客车GPS行驶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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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808-201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809-2010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GB/T 35658-2017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行车记录仪标准GB19056
网约车智能车联网终端设备交通部794认证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规范数据传输,提高网约车行业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包括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部级平台),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简称省级平),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约车监管平台(简称城市监管平台)。
第三条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运行维护、数据质量测评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平台运行管理,并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使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规范本企业网约车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传输工作。
第二章 数据传输
第五条 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及时录入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将运政信息系统与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对接,实时传输更新相关许可信息。
第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应自次日零时起向部级平台传输相关基础静态信息以及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运营数据。
第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加强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所传输的网约车运营服务相关数据,应直接接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或系统直接传输。
第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至部级平台后,由部级平台将数据实时转发至相关省级平台及城市监管平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向省级平台或城市监管平台重复传输。
第九条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在线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传输工作,明确与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对接工作的责任人、业务人员与系统技术人员,并告知相关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维护单位。上述人员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告知。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系统改造、服务器迁移等可预见原因,需要暂停网约车平台运行的,应提前72小时告知相关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维护单位。
第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传输数据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告知相关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维护单位,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系统故障排除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将漏传数据补传,并提交处理情况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技术接入和数据传输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部级平台系统安全的,部级平台运行维护单位有权暂停技术接入和数据传输;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 传输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确保数据传输质量。
第十五条 传输数据质量满足以下方面要求:
(一)数据完整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确保其基础静态信息、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相关数据字段内容齐全完整,不遗漏信息及字段。
(二)数据规范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字段内容在元素名称、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段长度、取值范围、数据精度、编码规则等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
(三)数据及时性:网约车平台公司基础静态信息变更的,应于变更后24小时内将信息传输至部级平台;订单信息、经营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应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300秒;定位信息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60秒。
(四)数据真实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内容应真实有效,基础静态信息、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间应当相互关联,相互关联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应正确、真实和完整。
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车载定位终端功能:
1、基本功能:
实时定位:卫星定位仪能够实时采集卫星的信息,并将信息进行解析。
授时功能:卫星定位仪定位后,其时间精度可达纳秒级。
位置上传:卫星定位仪将解析后的位置通过移动互联网上传到后台服务器。
断油功能:卫星定位仪可以远程断油,断油后,车辆熄火,将不能再启动。
2、可选功能:
一键报警:卫星定位仪支持一键报警功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发送报警求救。
语音通话:卫星定位仪支持通话手柄的接入,手柄接入后可以实现语音通话,并支持语音/短信调度等功能。
超速报警:在规定路段和规定的作业时间内超速报警,同时安装在车内的蜂鸣器发出响声。
油位监测:只针对柴油车,可以通过对油箱增加油位传感器来完成对油箱的油量进行控制,杜绝偷油事故的发生。
语音/短信调度:通过安装多功能显示屏可以实现TTS语音播报功能。
断油断电:设备支持同时断油断电功能,此时需要增加一个12V双路继电器来协助完成。
卸料感应:对于特种车辆可通过加装传感器实现货物的装卸检测。
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
平台软件开发商和GPS设备开发商安装标准开发后,需要通过交通部的部标检测和认证,获得部标认证后,这样才可以参加各地的软硬件招标。交通部对平台的功能测试,主要是模拟GPS终端发送标准的协议数据,然后测试是否能正确的接收数据。
平台的互联互传的技术标准。也就是说凡是根据交通部这个标准开发的应用平台软件,都可以接入不同厂家开发的符合国标的GPS设备发送的上传数据。因为协议是同一的,所以平台也可以将数据转发给各地的省级交通部门的运管中心。目前国家对需要上路的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简称两客一危,要求必须要安装符合国标的GPS,如果运输承运者没有自己的软件平台,可以使用运管局的客户端软件,并接入到运管中心进行监控,收费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个负担。现在国家对与GPS终端设备的标准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展,要求必须要加上指纹等身份识别的读卡器,强制性加,费用不低。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确保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令第55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规范主要包括《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同时为进一步规范GPS行业标准打击市场良莠不齐的产品质量和性能,制定并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2011)两个交通部行业标准(以下简称“部标”),并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在为运输车辆安装车载终端时,应选择符合这两项标准的产品。JT/T794-2011标准和JT/T808-2011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对专业术语进行了定义和注释,对终端设备的外部组成、功能、性能、安装都进行了统一的要求,并附录了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终端基本功能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2011)对专业术语和缩略语等进行了统一,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协议基础、通信连接、消息处理、协议分类与说明、数据格式等5大块,并附录了车载终端与外接设备通讯协议和消息对照表。 部标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服务等都有详细的规定。从此,GPS市场竞争有了规范,行业发展有了方向。
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交通部794/808/1076/1078认证
GPS定位系统包括三大部分:空间部分—GPS卫星星座;地面控制部分—地面监控系统;用户设备部分—GPS信号接收机。
GPS工作卫星及其星座 由21颗工作卫星和3颗在轨备用卫星组成GPS卫星星座,记作(21+3)GPS星座。 24颗卫星均匀分布在6个轨道平面内,轨道倾角为55度,各个轨道平面之间相距60度, 即轨道的升交点赤经各相差60度。每个轨道平面内各颗卫星之间的升交角距相差90度, 一轨道平面上的卫星比西边相邻轨道平面上的相应卫星超前30度。
在两万公里高空的GPS卫星,当地球对恒星来说自转一周时,它们绕地球运行二周, 即绕地球一周的时间为12恒星时。这样,对于地面观测者来说,每天将提前4分钟见到同一颗GPS 卫星。位于地平线以上的卫星颗数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同,最少可见到4颗, 最多可见到11颗。在用GPS信号导航定位时,为了结算测站的三维坐标,必须观测4颗GPS卫星,称为定位星座。这4颗卫星在观测过程中的几何位置分布对定位精度有一定的影响。对于某地某时,甚至不能测得精确的点位坐标,这种时间段叫做“间隙段”。但这种时间间隙段是很短暂的,并不影响全球绝大多数地方的全天候、高精度、连续实时GPS工作,卫星的编号和试验卫星基本相同。
对于导航定位来说,GPS卫星是一动态已知点。星的位置是依据卫星发射的星历—描述卫星运动及其轨道的 的参数算得的。每颗GPS卫星所播发的星历,是由地面监控系统提供的。卫星上的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以及卫星是否一直沿着预定轨道运行,都要由地面设备进行监测和控制。
地面监控系统另一重要作用是保持各颗卫星处于同一时间标准—GPS时间系统。这就需要地面站监测各颗卫星的时间,求出钟差。然后由地面注入站发给卫星,卫星再由导航电文发给用户设备。 GPS工作卫星的地面监控系统包括一个主控站、三个注入站和五个监测站。
GPS 信号接收机的任务是:能够捕获到按一定卫星高度截止角所选择的待测卫星的信号, 并跟踪这些卫星的运行,对所接收到的GPS信号进行变换、放大和处理,以便测量出GPS信号从卫星到接收机天线的传播时间,解译出GPS卫星所发送的导航电文,实时地计算出测站的三维位置, 位置,甚至三维速度和时间。
静态定位中,GPS接收机在捕获和跟踪GPS卫星的过程中固定不变,接收机高精度 地测量GPS信号的传播时间,利用GPS卫星在轨的已知位置,解算出接收机天线所在位置的三维坐标。而动态定位则是用GPS接收机测定一个运动物体的运行轨迹。GPS信号接收机所位于的运动物体叫做载体(如航行中的船舰,空中的飞机,行走的车辆等)。载体上的GPS接收机天线在跟踪GPS卫星的过程中相对地球而运动,接收机用GPS信号实时地测得运动载体的状态参数(瞬间三维位置和三维速度)。
接收机硬件和机内软件以及GPS数据的后处理软件包,构成完整的GPS用户设备。GPS接收机的结构分为天线单元和接收单元两大部分。对于测地型接收机来说,两个单元一般分成两个独立的部件,观测时将天线单元安置在测站上,接收单元置于测站附近的适当地方,用电缆线将两者连接成一个整机。也有的将天线单元和接收单元制作成一个整体,观测时将其安置在测站点上。
GPS接收机一般用蓄电池做电源。同时采用机内机外两种直流电源。设置机内电池的目的在于更换外电池时不中断连续观测。在用机外电池的过程中,机内电池自动充电。 关机后,机内电池为RAM存储器供电,以防止丢失数据。近几年,国内引进了许多种类型的GPS测地型接收机。各种类型的GPS测地型接收机用于精密相对定位时,其双频接收机精度可达5mm+1PPM.D,单频接收机在一定距离内精度可达 10mm+2PPM.D。用于差分定位其精度可达亚米级至厘米级。 目前,各种类型的GPS接收机体积越来越小,重量越来越轻,便于野外观测。GPS和GLONASS 兼容的全球导航定位系统接收机已经问世。
GPS卫星接收机种类很多,根据型号分为测地型、全站型、定时型、手持型、集成型;根据用途分为车载式、船载式、机载式、星载式、弹载式。
交通部指出,交通运输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和发展新业态的初衷是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而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的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这些企业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与体验,也不考虑司机的客观需要。
网约车智能终端是过检交通部794认证还是905认证?
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以下简称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以及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中安装在车辆上的终端设备。
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本规范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以下简称终端)与监管/监
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之间的通讯协议与数据格式,包括协议基础、通信连接、消息处理、协议分类与说明及数据格式。
本规范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和平台之间的通信。
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JT/ T 905 的本部分规定了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营专用设备的基本构成和设备的一般要求、业务功能要求、技术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接口要求以及设备通信协议与数据格式、检测、安装及远程升级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营专用设备的设计、开发、检验与安装。
深圳交通部794认证协议样品需要几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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