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于2009年7月1日起,将原有EK标志统一为KC标志,由于标志转换并没有影响认证安全标准, 因此原证书无须作任何版本更新的动作,但原有EK标志将只能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之后必需将产品铭牌上的“logo”转换为KC标志后才可在韩国销售。
出口韩国必须要做韩国KC认证跟KCC认证,系列划分原则为:
1.产品输入相同
2.电路原理相同一个系列
3.外观没有巨大差异
如果系列型号差异仅仅是在外观的不同,一个系列的产品多个型号可以共用一张KCC证书,但是如果系列型号的差异不仅是在外观而且也在于元器件有增减,在这中情况下虽然产品还是一个系列--但是他们几个型号必须单独出KCC证书,因为电磁兼容的测试比较敏感,对于更换元器件电磁兼容测试也是受影响的,测试结果也是有差异的。
2. 认证产品范围
KC认证计划将于2009年1月1日对所有电子和电器产品强制使用KC标志,届时将由新KC标志替代原来的EK标志
根据新计划,将申请产品分为两类:
类型1是指对消费者危险性较大的产品(见表),属于强制性认证并且需要工厂审查,证书没有有效期。它继续适用原来EK计划所需的安全和EMI/EMC标准(如果适用)。
类型2是属于自律安全确认计划的产品(见表),此类产品只要在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检测(安全性、电磁兼容性检测)且得到确认,进行自我宣告后就能销售,无需进行工厂审查,所获得的确认证明有效期为5年。
3. 认证程序
KC的认证程序如图:
4. 认证需要提交的文件
企业如果需要申请KC标志,首先必须向韩国电气电子检测研究院(Korea Electrical Testing Institute,KETI)或韩国产业技术检测院(Korea Testing Laboratory,KTL)提出申请。若一种产品由几个独立的工厂生产时,尽管产品是同一型号,几个工厂都应同时取得认证标志。海外生产厂家可以直接申请或者授权韩国当地的代理机构和代表厂家申请。
新产品申请KC认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电器用品安全认证申请书(强制性产品),电器用品自律安全确认申请书和电器用品自律安全确认声明(自律性产品);
直接影响安全的零部件清单;
电气线路图;
变压器详细规格书(相关产品时);
绝缘材料目录(温度、耐压特性或者耐燃性等级等);
产品证明书(包括韩文产品证明书);
标签;
代理人授权证明文件(为强制性产品时必需;为自律产品由代理商申请时必需);
问卷调查(强制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