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条件分类识别客户须知
一. 样品;
样品与必须与本次空运的货物一致。
二.文件
1. 电池产品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中英文名称;
型号;
商标;
生产厂家。
2. 电池振动压差试验报告;
3. 电池防短路说明(说明对电池作了何种防短路的保护)。
注:如果电池是安装与设备或者与设备一起包装运输,需要以设备名称来申请出具航空运输鉴定报告,包括有设备的型号以及设备的说明书)
2016年锂电池(电芯)
空运条件分类识别客户须知 锂电池运输保函下载
2016年锂电池(电芯)空运条件分类应提供如下内容,所提供的文件应盖章。如果相关测试报告由其他单位所做,则测试报告需要由测试单位盖章。
一、样品
需提供电池(电芯)样品一块且样品须与实际货物一致;内装电池(电芯)或与电池(电芯)合包的设备须提供设备样品,设备样品可在鉴定完成后退回,手机、MP3、MP4等小型电子产品在提供相关设备信息后可不提供样品。这部分设备必须按机械设备类产品进行现场检查。
二、电池(电芯)产品说明
产品说明应注明如下信息
1、 电池(电芯)类型(从下列四种类型中选取合适的一项)
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锂离子/聚合物电芯
锂金属/合金电池 锂金属/合金电芯
备注:手机电池等单电芯电池检测中按照电芯处理。
2、 电池(电芯)商标及型号,电芯可以没有商标;
3、 锂离子电池(电芯)的额定能量(wh);
4、 锂金属电池(电芯)的锂含量(单位:克);
5、 电池(电芯)的生产厂家;
6、 电池(电芯)的包装形式(三者选其一):单独包装;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装在设备中;
7、 如果电池(电芯)与设备合包,需注明设备的品名、型号以及每个设备供电所需电池(电芯)的最小数量和每个设备所配的电池(电芯)数量;
8、 如果电池(电芯)安装在设备里,需提供每个外包装中所含设备数量以及每个设备所配电池(电芯)数量。
备注:上述产品说明可填写在鉴定委托书上,也可单独制作一份文件。
三、提供实际货物包装情况说明(单独准备文件加以说明)
1、 电池(电芯)单独运输时,注明每包装件净重,除了以下情况;
(1) 锂离子电池(电芯)额定能量不大于2.7wh或锂金属电池(电芯)锂含量不超过0.3g,则需注明每包装件中电池(电芯)净重,不需要注明包装件毛重;
(2) 锂离子电芯额定能量大于2.7wh但不超过20wh,且每包装件中电芯数量不超过8个或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大于2.7wh但不超过100wh,且每包装件中电池数量不超过2个时,不需要注明包装件中电池(电芯)的净重,但必须注明每包装件中电池(电芯)的数量;
(3) 锂金属电芯锂含量大于0.3g但不超过1g,且每包装件中电芯数量不超过8个或锂金属电池锂含量大于0.3g但不超过2g,且每包装件中电池数量不超过2个时,不需要注明包装件电池(电芯)的净重,但必须注明每包装件中电池(电芯)的数量。
2、 锂电池(电芯)单独运输时,满足第1条中(1)、(2)或(3)要求时,包装件外面需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不满足(1)、(2)或(3)的要求时,必须同时粘贴第9类危险品标签以及锂电池操作标签,此时电池将按第9类危险品运输;对于所有单独运输的锂金属电池,必须粘贴仅限货机标签,不能在客机上运输。
3、 电池(电芯)与设备合包或装在设备中时,注明每包装件中电池(电芯)的净重;
4、 电池(电芯)与设备合包时,包装件外面必须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除非电池(电芯)的额定能量或锂含量超过相应阙值或单个包装件中电池(电芯)净重超过5公斤。
备注: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阙值100wh,锂离子电芯20wh,锂金属电池锂含量阙值2g,锂金属电芯1g。
5、电池(电芯)装在设备中时,包装件外面必须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除非电池(电芯)的额定能量或锂含量超过相应阙值。
6、需提供包装件内部照片以及外部照片(得清晰反应相关的标签)
四、声明文件(单独准备文件加以说明,可与货物包装情况列在一起)
文件应声明以下内容:电池(电芯)不属于因安全问题召回的电池(电芯),电池(电芯)不存在安全缺陷且不属于回收利用或废弃电池(电芯),电池(电芯)是在DGR3.9.2.6(e)规定的质量体系下制造,电池(电芯)防短路措施以及安装电池的设备防止意外启动措施的情况说明。
五、测试报告
1、 UN38.3测试报告(依据试验标准手册第五版或第五版第一修订版或第二修订版),需要有具体测试数据。
2、 包装件1.2米跌落测试(电池安装在设备中时不需要)
六、随附文件,内容必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单独准备文件注明随附文件所有内容):
包装件内装有锂电池(电芯),包装件必须小心操作,如包装件破损,有易燃的危险性;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必要时的检查和重新包装;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注:当电池(电芯)装在设备中时,如果每包装件中电池数量不超过2个或电芯数量不超过4个,不需要随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