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即《电气电子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指令》。RoH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等六种有害物质不得超标, 目的是控制电气电子设备中六种主要有害物质的含量。这是早期的RoHS1.0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2015/863对RoHS 2.0(2011/65/EU)附录Ⅱ进行修订,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列入RoHS 2.0附录Ⅱ中。新增的4项领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1%(1000ppm)。至此RoHS 2.0 附录Ⅱ中的限值物质增加到10种。
欧盟RoHS指令涵盖产品范围
1.家用电器
2.照明电器
3.IT和电信设备
4.电动工具
5.五金配件
6.低压电器及电子元器件
7.玩具, 休闲和运动设备
8.自动售货机
诺莫技术提供RoHS测试的服务
对整机、原材料及元件进行测试
对RoHs报告的整合或审核
对元件与部件的材料声明提供支持
对供货商进行现场测试抽查
测试数据库查询(报告的真伪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