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被测设备型号应有测试程序、方法、标准、条件、测试连接框图及专用测试附件及最近的测试报告(副本或复印件均可);
㈢ 被测设备的发射端口属于非标准接口的,需提供被测设备测试连接电缆和加盖公司印章的电缆衰减值文字或图表依据;
㈣ 如有必要,申请单位须派工程技术人员前来配合测试;
㈤ 若申办单位送检的设备经检验后有一台不合格的,允许第二次抽样或补送样机重新检验,若抽取的样机经检验后有二台以上(含二台)不合格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抽样,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若经二次检验后,仍有一台以上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